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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代办

更新时间:2024-08-16点击次数:

  一次提取公积金可以代办。如果本人无法自行提取,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及程序如下:身份证件原件及副本,本人办理时须出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为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提取理由的原件及影本,外地户口证明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人在取得以下证明文件时,应当将以上证件及理由提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由单位出具的公积金证明。对集中封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开具的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提取公积金的审核。住房公积金,是指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在岗职工的定期存款。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体系,可以有效地构建和形成有房职工救助无房职工的机制与渠道,同时,住房公积金还可以为没有房的职工提供资金支持,体现了其互助性;长期性:每个城市的在岗职工,从其工作之日起到其退休或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均需缴纳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试行):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况的,可以从其帐户中提取存款: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自住房屋;离休、退休人员;(三)职工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境居住;按规定偿还购房贷款;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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